法官是一个令人尊重和羡慕的职业。法官不仅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还要拥有渊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司法实践和社会经验。这些都需要法官不断地去学习、实践、思考。因此,法官的学习力也就变得尤为重要。古汉语中,学习力解释为,“学”是通过接触新的知识,了解和见识新知识。“习”是掌握和稳固新知识的过程。“力”是在接触掌握新知识过程中,展现出的动力、毅力和能力。按照学者提出的“树根理论”,学习力好比大树根,根深则叶茂,根腐则叶枯。
一、法官提高学习力,需增强学习动力、学习毅力、学习能力。
人民法院改革与发展的稳步推进,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为提高法官素质的重要基础条件——提高法官学习力,也就成为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中重中之重的任务。
一是正视现实,增强学习动力。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服务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维护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各类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所涉及的各类专业知识日益突出,这些都对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严峻挑战和考验。作为职业法律人,法官应具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审判技能。因此,学习作为法官生活中的一部分就显得尤为重要。管理学者派瑞曼1984年指出:“到下世纪初,美国将有3/4的工作是创造和处理知识。知识工作者将意识到:持续不断地学习不仅是获得工作的先决条件,而且是一种主要的工作方式。”毛泽东也曾经说过:“我们队伍里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的恐慌。”这些科学论断都足以说明,加强学习力的建设是提高素质和本领的唯一途径。
二是养成学习习惯,增强学习毅力。从心理上说,毅力属于意志的范畴,是人们为着实现一定目的而去克服困难的心理过程及其行为表现。那么,在学习期间怎样才能增强自己的毅力呢?第一,强化愚公移山理念。人的行动都是受动机支配的,而动机的萌发则起源于需要的满足。斯大林说,伟大的目的产生伟大的毅力。中国古代《列子?汤问》中记载,老翁愚公家门前有两座大山挡路,他决心把山平掉,另一个老人智叟笑他太傻,认为不能。愚公说:我死了有儿子,儿子死了有孙子,子子孙孙无穷无尽,两座大山终究会凿平。人皆可以有毅力,人皆可以锻炼毅力,毅力与克服困难伴生,毅力与成功共存。第二,循序渐进激发毅力。简易是繁难的阶梯,兴趣是毅力的门槛。徐特立同志学法文时,已年过半百,别人都说他学不成。他说,让我试试看吧。他知道自己记性差了,开始为自己制定了很简单的目标,每天记一两个生词。由于信心逐步建立,慢慢增加了词汇量。几个月下来,徐老不但如期完成目标,而且掌握了学法文的“窍门”,增强了学习兴趣,从而更激发了学习毅力。一位美国学者曾经说过:“以完成一些小的事情来开始是十分重要的,不管这些事情多么微小,它会给人们一种获得成功的感觉。”这种感觉无疑有利于毅力的激发,最终实现总体目标。
三是勤于思考,增强学习能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一书中指出“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学习的人”。第一、端正学习态度。不要将工作忙作为减少学习的说词,混淆学习和工作互进互补的关系。不要将自己有高学历作为减少学习的借口,混淆高学历和更新知识的关系。不要将短期学习作为应对学习的主要方式,混淆短期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关系。第二、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方法科学得当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法官要提高学习能力,既要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更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在学习中进行认真的辩别和思考,形成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成,真正成为善于学习的人。第三、要学以致用。如果说学习是更新知识的重要方式,那么实践则是最好的课堂。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对问题进行剖析和解决,无疑是最高层次的学习方式。因此,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坐而论道,把学以致用作为第一追求。在实践中,积极研究探索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法学理论,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调整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学习能力。
二、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法官学习力。
人民法院实施“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战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法官队伍是当前至关重要的任务。在法官自身努力提高学习力的同时,人民法院建立法官素质培养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是促进和提高法官学习力的强劲动力。
一是依托《法官培训条例》,开展多种形式的能力培训。要采用多种方式,让法官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充电”、“造血”,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第一,严格按照《2006年-2010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对法官进行有计划、分门别类的培训。第二、采用请进来的方式,请专家、教授到法院讲学,汲取各行各业前沿理论。第三、采用走出去的方式,组织法官到发达地区、先进法院去取经。带着问题去,明确考察的方向和目的。第四、鼓励开展调查研究,提高法官的执法水平,促使法官的法律适用意识从单纯型、经验型办案转向对立法原意、法律精神、执法原则、国情社情的综合把握。第五、鼓励自学,不断提高法官的知识积累能力、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以弥补各种培训的不足与缺憾。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构筑法官素质培育平台。第一、实行法院内部人员交流制度,提高法官对各类案件的处理能力,克服“一干终身”,审判知识单一的弊端,培养全面型人才,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第二、实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法官交流,增长才干,开阔眼界,拓宽思维方式,更新思维理念,提高法官的整体综合素质。第三、建立法院系统内部的岗位轮换、人才流动机制。常言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通过送一批优秀法官到其他法院去任职,或接收外来优秀法官任职,激发法官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人才的流动。
三是树立人才观,构筑高素质人才激励平台。提高法官素质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要以“学习、工作、激励”的思路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摒弃论资排辈,一视同仁、优胜劣汰,为人才的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还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科学评判每个人的价值与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个体的需求,有效地激励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建立“共同愿景”,构筑目标精神培育平台。“共同愿景”是指一个组织、一个团体的一种共同的愿望、理想、远景或目标。共同愿景的简单说法是“我们的目标是什么?”发自内心的愿景能孕育出无限的创造力和强大的驱动力。法官是法院的组织成员,是法院工作的直接支配者。人民法院应按照规划、计划建立切实的“共同愿景”,并通过激励机制,给法官搭建一个施展才能的平台,让每位法官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在为法院“共同愿景”努力的过程中增强自身素质。
(作者单位:高院老干部处、教育培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