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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作者:张俊者   发布时间:2013-03-01 09:08:51 打印 字号: | |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百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以来,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的指导思想,努力实现司法公开窗口标准化,司法公开制度一体化,司法公开载体多维化,司法公开科技信息化,司法公开机制常态化,充分发挥司法公开法院示范法院的引领作用,公开透明、阳光司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高法院先后在甘肃兰州和安徽蚌埠组织召开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工作汇报交流中给予肯定。
  一、认清形势,树立司法公开新理念
  从司法公开的制度内涵上更新理念。审判公开是宪法规定的重要原则。司法公开制度改革,既是中央司法改革项目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
  从司法公开的形势要求上更新理念。近两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司法公开工作连续发布了五个规范性文件,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信心和决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对司法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王胜俊院长指出:“不仅要求司法结果公正,还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市高院李少平院长对司法公开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司法公开工作务必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从司法公开的自身定位上更新理念。滨海新区法院处于天津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肩负着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重要职责。这些新要求、新期待,需要法院的审判活动更透明、更开放、更亲民。应当说,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列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展示滨海新区法院前沿、开放、现代形象提供了平台和窗口。深化司法公开,是以司法排头保障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公信权威的一项系统、常规工作,更是一项重点、亮点工作;是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切入点;是塑造滨海新区法院开放现代、文明廉洁、阳光诚信的法院文化必由之路。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空间很大,必须认清方向,矢志不移。
  从司法公开的思想认识上更新理念。司法公开,绝不是为了公开而公开,而是通过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根本目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促进司法公正。从这个方面讲,司法公开给审判工作带来的不是压力,而是规范审判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审判质效的动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既要勇于公开,善于公开,注重以全方位、多层次、易操作的公开方式,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透明的迫切需求。又要依法公开、循序公开,理性公开,正确处理好司法公开和媒体监督的关系,正确区分公开和不能公开的内容,正确把握裁判文书公开的要旨,不能为了做亮点而急于公开,只顾自己讲成绩,忽略了群众感受、领导评议、媒体反映,各方各部门对我们的看法。深入做好司法公开工作,必须在司法公开的范围、程度、方式上坚持“四个是否有利于原则”,即司法公开在哪些领域开展、公开到何种程度。要在不违法的基础上,看是否有利于提升审判质效,是否有利于公正廉洁司法,是否有利于方便群众诉讼,是否有利于增强司法公信。看准了,能统一的,各审判区要积极推进,没看准的,要探索总结经验。要将司法公开作为提升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水平、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切入点。
  二、深化立案公开,文明司法窗口标准进一步提升
  继续优化诉讼服务中心这一便民公开窗口,不断完善诉讼服务职能,打造一流的诉讼服务区域,实现全程公开。
  公开诉讼流程。通过对外公告栏制作公布案件审理流程图,让当事人更直观地了解掌握诉讼程序。
  公开立案起诉标准。通过LED大屏幕或是公告栏公示立案标准、诉讼费用标准等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公开当事人权利义务。将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义务如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举证责任等内容公开,确保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公开案件进程。建成案件跟踪查询系统,完善电子档案查询系统,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凭有效证件经授权及时地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审理法官基本情况和送达情况,查阅案件审理光盘和案卷、复制裁判文书。
  公开便民举措。印制《诉讼指南》,供当事人免费取阅;设置导诉台并配备专职导诉员,为当事人诉讼提供诉讼引导、材料收转等一站式服务,深化一站式服务职能;设置判后答疑窗口,挑选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充分发挥电子档案系统的作用,为当事人查阅、复制裁判文书提供便利。
  公开接受监督。在诉讼服务中心内外LED屏幕上滚动播放开庭公告,欢迎群众旁听,接受社会监督。汉沽审判区利用媒体滚动播放审判区、各庭质效指标、审判人员在全市、新区的办案排名,让群众全面了解工作情况、增加信任感。通过大厅公示栏和电子触摸屏公开所有审判员、书记员的 基本信息和近三年案件审理情况及部分裁判文书,让当事人了解掌握审判区人员情况,也为依法提出回避提供便利。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举报投诉机制。在立案大厅和纪检监察室设立投诉电话,认真对待并核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确属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查处。
  三、深化庭审公开,科技助力实质权益进一步保障
  建设科技法庭,推进庭审实质公开。汉沽审判区建设具有全程录音、录像、远程庭审观摩等功能的数字化法庭,坚持信息化建设为当事人诉讼服务的原则。根据庭审公开要求,专门为当事人安装了电脑终端,设计了当事人界面,实现了庭外有电子屏幕,向社会公开播放开庭公告,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随时观摩庭审;庭上有当事人专门界面,开庭笔录实时同步向当事人显示,确保当事人及时核阅庭审笔录,增强了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庭后将每次庭审活动刻录一张光盘,当事人和媒体可按规定查阅和复制。庭审公开有效促进了庭审程序规范、庭审质量提高和庭审作风的转变。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庭审公开实质化。功能区审判区相继出台《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关于加强中止、庭外和解等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简转普暂行规定》、《关于提高审判效率的管理规定》等,详细规定了审判公开、审限管理、证据公开等内容,为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供了制度支持。严格执行法律关于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定,确保法律规定落实。
  拓宽庭审公开渠道,强化实质公开效果。采取措施,着力提升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审率,通过人民陪审员架起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联系与沟通的桥梁。定期邀请相关人员和单位观摩庭审,深入校园开庭审判;与天津电视台滨海频道《庭审实录》等媒体栏目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以更为直观的方式让庭审活动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法院、认识法院、理解法院、信任法院的重要窗口。
  四、深化执行公开,阳光规范执行机制进一步健全
  执行工作中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做到了“体制上有创新、制度上有保障、细节上有约束、实施上有力度”。
  公开执行案件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保证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公开执行员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联系电话,便利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公开执行进展及执行过程,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财产线索调查进展和调查结果,必要时可让当事人陪同执行,打消其心中疑虑;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情况;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尚未执结的原因及解决对策;及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及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全面反映案件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执行工作进展及结果,方便群众查询;修订《关于办理对外委托工作的操作规程》等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布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名单,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过程的人为操作性,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通过以上措施,执行案件的上访、信访率大大降低,执结率稳步提升,案件当事人能够更加信任、理解并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缓解“执行难”困境初见成效。塘沽审判区建立统一的执行信息、重大事项、办案流程的公开机制,建立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告知制度,增加法院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执行行为的说明环节。
  五、深化审务公开,多维社会互动渠道进一步畅通
  健全法院网站建设,借助网站平台,公开本审判区基本情况、工作流程、重要活动和各项规章制度等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大港审判区网站建设严格按照“机构健全有力、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审核把关严格、群众满意”的三级网络公开平台建设标准,设置了预约立案、裁判文书、诉讼服务中心、典型案例、执行热线等10个大栏目,31个子栏目,突出对开庭信息、诉讼及审判流程、法律文书、执行各环节等群众比较关注的事项进行公开。同时,将法院公开网站与“全国法院网”等公开网站进行数据链接,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提升网络公开水平。截至目前,网站已上传各类信息1206条,访问量为75167人次。
  进一步完善新闻媒体沟通联络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力量加强对社会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以立体、动态的方式和生动的形象展现出司法公开的最新成果,让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方式体会司法的公开透明。2011年,功能区审判区与多家媒体合作,先后报道走进校园公开开庭、赴宝坻现场发还执行款、走访区重点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社区开庭等工作事迹。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活动,中层以上干警全部参加了走访,通过电话沟通、登门拜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审判质量提高,促进司法公信提升。进一步完善了与区内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有效采取通气会、座谈会或研讨会等方式,及时沟通区内对案件走势有重大影响的最新情况,并共同协商解决对策。
  六、深化文书公开,优质高效司法产品进一步锤炼
  紧紧围绕庭审和裁判文书这一审判重心和关键环节,循序渐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实质化进程。
  一是开展全部已结案件生效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并集结成册,提供社会公开查阅的条件。制作专门的模板,统一规范全院各类文书制作标准,裁判文书焕发新面貌,成为向社会展示法院公正形象的载体。
  二是开展全部裁判文书后附注法律条文释义活动。推行100%案件的判后释明,将裁判结果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条文按照格式要求另页附于法律文书后,做到一份裁判文书就是一份法制教育教材,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
  三是开展裁判文书优质化工程。从文书说理着手,打造说理透彻、用语规范、简洁清晰的优质裁判文书,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在审判区局域网上设立裁判文书专栏,按照有关规定将评查后的裁判文书予以上网公布,并定期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个别审判区通过技术处理后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各类裁判文书放置在触摸屏中,供当事人查阅。
  七、深化公开示范,司法公开品牌进一步打造
  一是形成了规范审判的长效机制,促进了执法水平提升。各审判区纷纷从质量管理入手,不断深化完善审判质效评估、审判规范管理、审判业绩考核等系列工作机制,保证司法公开,促进了整体审判质效的提升。截止2012年一季度,最高法院确定的各项主要指标运行良好,各项审判中心工作高起步、高标准、高效果。质效综合指标进入了全市第一方阵,均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二是深化了司法为民具体措施,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各审判区以人民满意为司法公开工作最终落脚点,“听民情、访民意、解民忧”,把握群众需求,推进和谐社会创建。通过诉调对接、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等各种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基层组织、人民陪审员、社会群众参与到审判工作中来。通过巡回法庭、假日法庭、法官进社区等多种便民方式,为执法办案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是展示了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促进了司法权威的树立。各审判区正确认识司法公开对法官司法形象、法律素养、庭审控制能力、文书制作水平带来的考验和挑战,进而转化为强化群众观点,端正审判作风,规范审判行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动力。截止2012年一季度,滨海新区法院收案达到10237件,同比上升21.33%。结案5768件,同比上升28.38%。在连续两年案件以20%以上速度大幅增长的挑战下,多项工作如审判管理、司法改革、量刑规范化、专业审判等得到高院肯定。法院裁判文书整体面貌实现较大改观,裁判文书公开工作被人民法院报刊登报道。涌现出一大批专业法官、办案标兵,法官司法能力稳步提升。5名法官获全市十大优秀法官提名,2名法官荣获全市十佳优秀法官,1名法官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勤政廉政模范,6名法官荣获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司法公正形象进一步树立。

  作者单位:滨海新区法院


 

责任编辑:张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