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包津燕,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审判区滨海法庭庭长。1990年四川大学法律系毕业,1998年,主动申请到基层法庭工作至今16年。2008年获得“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担任“2008年奥运火炬手”;2010年获得“全国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11年获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道德模范”、“天津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暨十大优秀法官”称号;2013年获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14年获得“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
办案故事:2014年1月,包津燕审理了234件涉及某房地产公司的案件,该公司迟延交房给业主造成巨大损失,违约金达900万元。审理过程中,包津燕发现,被告迟延交房受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资金困难,无力承担巨额的违约费用,如果判决进入执行,势必雪上加霜,影响后期工程的建设和完工,也将会给业主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包津燕多次奔波于众多业主之间,给他们分析利弊,最终近300家业主同意给予被告半年期限,使其先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后期工程完工,再来支付业主的违约金。如今后期工程的业主们已经陆续收房。结案后,包津燕又主动监督被告的履行,参与调解的业主们也顺利地拿到了违约金。
法官心声:近年来,法庭案件大幅增加,作为庭长,2014年我已承办近300件案件,其他法官的工作量可想而知。有一周,我开了31个庭,结案27件。当开完最后一个庭的时候,我长舒了一口气,虽然身体有些疲惫,但精神上却感到十分愉悦和骄傲,职业的荣耀感再次油然而生,我不禁给自己和书记员鼓了掌。在审判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我庆幸自己未忘初衷。每当我全心全意地为当事人定分止争、公平合理地为他们解决矛盾时,一切困难所带来的挫败感在职业荣耀面前烟消云散。这种职业荣耀不是来自外界的肯定,而是源于内心对自己的认可,正应了那句话,勿忘初心,方得始终。我始终觉得法官不应当成为办案的机器,应该通过他的审判活动,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这是责任,也是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