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查明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的解答》
发布时间:2015-04-01 17: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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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不断探索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审判的途径,逐步提高技术事实认定的科学性。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不断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并系统研究技术事实查明机制运行规律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讨、广泛调研,并结合天津法院系统审判实践状况,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于2015年3月20日制定并向天津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查明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的解答》。该文件就技术事实查明方式、专家咨询、专家论证、专家咨询意见的性质和作用、技术鉴定、专家辅助人出庭等问题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