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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
   发布时间:2016-02-05 15:50:09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将于 2016年2月25日10时至2016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津GL2602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08年4月17日,行车里程约不详,保险终止日期不详,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4月30日,抵押情况未抵押,目前没有营运,违章记录不详。车辆型号为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发动机号D080451151。
   该拍卖车辆为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车身颜色为绿色,车辆识别代码为LGWCA21688A001077,有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4月17日,检验有效期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该车现停放于法院指定位置。
  本次拍卖程序中车牌号(津GL2602不在变卖范围内。竞买人参加竞买该车并办理转移登记的,需要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评估价格5700元。
   拍卖价:5700元,保证金: 1140元,增价幅度: 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2月2日9:00时起至2016年2月6日16:0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的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3月7日16:00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咸水沽支行,账号:902020100001000009110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淘宝网参加竞买法院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并需要在本市办理转移登记的,应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需符合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竞买人应在变卖前一个月将相关申请材料报变卖法院汇总,其指标申请应获得市交通运输委及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法院在淘宝网进行的小客车司法变卖。
车辆需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机动车迁入规定,如竞买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22—28572110,
监督电话: 022—8865796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