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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新是红桥区法院年办案最多的庭长,她为维护百姓权益不懈努力——
身披法袍就要尽职尽责
作者:孙启明 温金凤   发布时间:2016-03-09 15:13:35 打印 字号: | |

    “去年全年收案240余件,结案203件。她是全院办案最多的庭长。”日前,红桥区法院法官小丁指着结案本告诉记者。小丁口中的“她”,是该院民三庭庭长李宝新。从2002年大学毕业进入红桥区法院,李宝新从事法院工作已将近14个年头,办理的民事案件不计其数。“作为庭长,队伍要带,案子也要办,不仅要办,还要办好。穿着这件法袍,就要尽到这份责任。”在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下,李宝新取得的成绩不胜枚举: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红桥区三八红旗手、红桥区法院调解能手……

用正气打消疑虑

 

    2015年上半年,李宝新曾办理了一起借款纠纷案,双方当事人为3000元钱争得不可开交。案子还没开审,原告就跑到法院门口大喊:“在法院打官司必须托人是吧?不托人赢不了是吧?告诉你,少判我一分钱,我就上你家吃饭去。”李宝新听出了话里的火药味,不动声色地把原告请进办公室,待她絮絮叨叨地一顿发泄之后,李宝新对她说:“官司输赢,看证据、看案情、看法律规定,现在还没开庭,谁都不能下结论。我们会让您知道我们是怎样公平公正地判案,这一点您大可放心。”看着李宝新坚定的眼神,原告的口气也软了下来。

 

    最终经过审理调解,在李宝新的努力下,由法院出面帮助办理各项手续,将3000元钱交到了原告的手上。“是我当初错怪了法官,你看我没托人,这不也拿到钱了吗?这回我相信了,法院是公正的。”结案后,原告激动地说。

 

用真情感动他人

 

    “别人眼中的法官威严、体面,每天坐在高高的法台上听案情、断案子。可实际上,每一个案子的背后都有法官的辛勤付出。”李宝新说。在一起饭店经营权转让纠纷案中,为了让原被告双方放下怨恨,相互理解,李宝新和书记员在数九寒天,骑着自行车冒着大雪赶到饭店经营地点,一边帮忙搬运桌椅、厨具等经营用品,一边给双方做工作劝和,双方当事人感动之下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

 

    “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我们审理的案件大多是普通百姓家长里短的事情,这些案件案值虽小,却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关系到他们的家庭幸福和生活走向,每一件都必须倾注心力、认真对待。给当事人以公正,是每个法官的使命。”李宝新真诚地说。

责任编辑:孙启明 温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