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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王庆坨镇津同公路北工业厂房
   发布时间:2016-03-09 16:31:35 打印 字号: | |

拍卖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津同公路北 工业厂房的拍卖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将于  2016 年3月28日 10 时至2016年 3月 29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津同公路北 工业厂房。房屋为单层混合 结构,权属证书号220057947 ,建筑面积 935.7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3333.3平方米,性质为集体划拨,用途:工业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5年06月07日。
起拍价:122万元,保证金: 7万元,增价幅度:  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武清区人民法院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6年 3月14日10时起至 2016年3月24日15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3月3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武清中心支行,账号:907270101001000073303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29360082转接81309(上班时间)
监督电话022—82166551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26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