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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体北宾水西道安达公寓3门706-711房产
   发布时间:2016-03-28 09:40:59 打印 字号: | |

竞买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河西区体北宾水西道安达公寓3门706-711房产的拍卖公告(一拍)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4月15日10时至2016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天津市河西区体北宾水西道安达公寓3门706-711房地产,登记产权人为周久乐。该标的物位于一栋9层到顶混合结构的住宅楼中,处于7层,建成于1997年,设计用途为住宅。拍卖房产房型为一套三室二厅一厨二卫的普通住宅,证载建筑面积为188.13平方米,朝向为南北向。房地产权证号26393,所占土地为国有土地。该房屋配套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属成熟居住社区,周边交通较便利。房地产评估价为2795236元。房屋现状无人使用、无租赁、无抵押。
起拍价:2795236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安排在4月11日下午15时于房屋所在处集合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4月2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静海徐庄子分理处,账号:908010300001000000588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68627655,9:00-11:00,14:00-17:00
监督电话:022—6862762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十里长街99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