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对坐落于蓟县渔阳镇中昌北路南段西侧昕瑞园2-2201一套房产进行拍卖公告(一拍)
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将于 2016年4 月18 日10时至2016年4 月19 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姚学会名下所有的坐落于蓟县渔阳镇中昌北路南段西侧昕瑞园2-2201一套房产。
1、坐落于天津市蓟县渔阳镇中昌北路南段西侧昕瑞园2-2201一套房产,建筑面积115.42平方米,用地面积25平方米,层高26层,所在层是第22层。
2、该房产的土地为国有出让;房屋设计用途为居住,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3、该房屋所有权证津字第125021006511号,评估价为人民币63.39万元,该房有抵押。
4、该房产目前为姚学会占用,本次拍卖本院不负责腾房。
本次起拍价63.39万元,保证金:12.6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4 月6日起至2016年 4月15日16 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4 月11日上午9时到本院执行局综合科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 4 月 26日16:0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蓟县人民法院案件保管费,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县文昌街支行,账号:021000010400189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82853053,
监督电话: 022—82853015,
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县迎宾大街90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
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