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网站公告
轿车一辆
   发布时间:2016-03-31 16:32:49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车辆的拍卖公告(一拍)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5月5日10 时至2016年5月5日22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津CC0022轿车一辆。
初次登记日期2003年4月28日,行车里程约23.8万公里,保险终止日期不详,检验有效期至 2016年4月,无抵押 ,违章记录1条,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厂牌型号为尼桑阳光JN1CBA16Z0,车身颜色为白色,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JN1CBAN16Z0006950,发动机号QG18250290A,排量为1769ml,核定载客5人,制造厂为日产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车辆出厂日期2002年5月1日。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全车二遍漆,多处刮蹭补漆,发动机上盖漏油,变速箱拖档,内饰一般,轮胎五成新。本院拍卖以车辆现状为准,不做任何质量问题承诺。另外车辆在停车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与福安大街交口金茂广场负一层)存放约1年时间,可能产生存车费用(不确定具体数额),其他费用情况不详,竞买人需慎重介入,风险自负。
起拍价:5000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淘宝网参加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并需要在本市办理转移登记的,应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竞买人应在拍卖开始前一个月将相关申请材料报拍卖法院汇总,其指标申请条件应获得市交通运输委及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法院在淘宝网进行的小客车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截止2016年4月5日。
车辆需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机动车迁入规定,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3月 28日起至 2016年4月15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的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需符合本市对个人购买车机动车的规定条件)。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竞买价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6年5月12日16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青支行,账号:02180301040000907)。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28024042,监督电话022—28024041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微博、微信上查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