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人造皮革及一体机的拍卖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将于 2016年4月26日10时至2016年4月26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属于李晓燕、曹辉所有的机器设备及皮革。详细情况请仔细查看上传图片。
起拍价:39305万元;保证金: 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相关行情和具体费用情况,投资风险应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20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在统一时间自行前往仓库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另如有拖欠仓储费用需买受人承担,具体数额请向仓库管理方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5月 4日15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武清中心支行,账号:907270101001000073303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29360082转接81312,监督电话 022—82166551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26号
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