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散装铁精粉
的拍卖公告(二拍)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16年5月 20日10时至2016年5月2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散装铁精粉约4000吨(数量不准确,以实际称量为准),放置于内蒙古多伦县兴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内。具体成分和详细情况请仔细查阅《标的物介绍》中的评估报告,评估值为140万元。散装铁精粉系堆放并覆盖在砂石料上,实际数量与目测外观数量有差距,拍卖数量仅为参考,以实际称量吨数为准,拍卖款项按实际吨数计算,不足拍卖数量则退还多余款项。另需自行负担运输等相关费用。
起拍价:112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5千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铁精粉矿的相关行情和具体情况,投资风险应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5月16日起至2016年5月18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放置地查看或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 5月 27 日16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银行营业部,账号:3062012010900563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28024042
监督电话 022—28024041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