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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
发宣传单 打伤保安 男青年因冲动获刑
作者:王赫岩 张郴 张娟 发布时间:2016-05-30 09: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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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青年欲前往某商厦广场派发宣传单时,与商场保安动起手来,致对方轻伤。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李某,男,江西人。2015年1月初,李某因工作需要前往河东区某商厦广场派发宣传单,因为该商场禁止派发宣传单,商场的保安人员赵某上前进行劝阻,李某没有听从,还推搡赵某,继而两人相互撕扯,李某恼羞成怒,用拳头殴打赵某面部,致使赵某鼻子流血。经鉴定,赵某头面部外伤,双侧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王赫岩 张郴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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