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津HW9108神行者小型越野车的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将于 2016年 7月 12日10时至2016年 7月 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津HW9108神行者小型越野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6月6日,行车里程约不详,保险终止日期强制险到期日为2014年6月6日,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6月6日,抵押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县支行,违章记录11条、扣分36分、罚款1200元。车辆型号为神行者2SALFA2BG小型越野客车,发动机号220213234635204PT,燃料种类:汽油。
该拍卖车辆为神行者小型越野车一辆,车身颜色为白色,车辆识别代码为SALFA2BG9DH350093,有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一份(无副证),有钥匙两把、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一份。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3年6月6日,检验有效期截止至2015年6月6日,该车现停放于法院指定位置。
该车左前叶子板有轻微划痕,右后轮上侧轻微划痕。
本次拍卖程序中车牌号(津HW9108)不在拍卖范围内。竞买人参加竞买该车并办理转移登记的,需要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评估价格30万元。
拍卖价:30万元,保证金: 6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6 月 1日9:00时起至2016年6月 7 日16:0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6月8日上午9时到本院执行局综合科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的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 7月19日16:0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蓟县人民法院案件保管费,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县文昌街支行,账号:021000010400189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淘宝网参加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并需要在本市办理转移登记的,应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竞买人应在拍卖开始前一个月将相关申请材料报拍卖法院汇总,其指标申请条件应获得市交通运输委及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法院在淘宝网进行的小客车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截止2016年6月11日16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到本院,过此期限不再受理,不符合申购条件如参加拍卖无法过户,后果自负。符合购车指标申请的可以过户,车牌号码可能变动。
车辆需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机动车迁入规定,如竞买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22—82853053,
监督电话: 022—8285301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县迎宾大街90号
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