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业男子虚构身份,租车后将车变卖,再欲租车时被抓。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这起合同诈骗案件。
被告人李某,男,26岁,无业。2015年10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李某伙同张某、王某、刘某等人(均另案处理)经预谋后,在天津市河东区某汽车租赁公司内,虚构包工头的身份及相亲租车的理由,以李某的身份证、驾驶证租赁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当日,李某等人将所租赁的凯美瑞汽车开到武清区杨村高速口附近,通过他人将该车变卖。三天后,李某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一租赁公司欲采用相同手段骗租汽车被识破,河东区某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赶到该公司,于转天将李某扭送至秦皇岛市公安机关。次日,李某被押解回津。经鉴定,被骗丰田牌凯美瑞汽车价值人民币15万元。
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李某犯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