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通讯公司的社区经理,却伙同他人干起了盗窃通讯电缆线的勾当。近日,经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宝坻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钱某某大专毕业后即进入某通讯公司担任社区经理职务,主要负责通讯业务拓展及辖区内通信电缆线的巡视工作。2015年底,通讯公司在钱某某的辖区内进行通讯光纤线路改造过程中,钱某某与负责光纤线路铺设工作的施工人员周某某结识。周某某发现光纤线路铺设完成后,很多通信电缆线就废弃不用,便向钱某某提出将通信电缆线盗走变卖的想法,要求钱某某将通信电缆线路上的报警器关闭以便于他实施盗窃,并称事成之后绝亏待不了钱某某。钱某某忘记了自己的身份,竟然答应了周某某的要求,并多次为周某某指定盗窃目标,致使周某某疯狂盗窃通信电缆700余米,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
案发后,钱某某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而丢掉了别人艳羡的工作,还将面临刑罚的处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钱某某多次流下懊悔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