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一司机下车与他人争执,一男子竟趁机打开车门窃取车内财物,后在逃跑过程中被车主抓住。日前,该男子已被河北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李某系无业人员,曾于199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5年11月28日11时许,李某在本市河北区一菜市场附近,见一汽车司机下车与他人争执,遂趁无人注意之机,打开该汽车车门,从车内窃取黑色挎包一个,包内有现金1400余元及苹果手机一部。经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300元。后李某在逃跑过程中被失主韩某及其朋友抓获,经韩某报警,公安民警赶至现场将李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