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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
新手上路出事故受刑罚
作者:王赫岩 张郴 发布时间:2016-08-12 09: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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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还在实习期的新手司机,在大意中出了事故。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
被告人孙某,男,1978年生人,某公司雇工。2015年4月,孙某驾驶汽车行驶至河东区津滨大道某路段时,遇到被害人刘某横穿马路,孙某将刘某撞倒,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孙某驾驶车辆的制动性能不合格。同时,孙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孙某到公安机关自首。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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