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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长华:做一名司法路上的燃灯者
   发布时间:2016-08-29 10:04:47 打印 字号: | |
  现任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庭长,中国民主建国会滨海新区委员会副主委,滨海新区第一、第二届人大代表。

  1992年大学毕业后,扎根基层法院,先后在汉沽法院刑事、民事审判庭及研究室等综合部门工作,承办案件1000多件,无一错案。从事审判业务期间,曾荣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法院系统二等功,津门女将,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09年起任汉沽法院任副院长后,带领分管庭室,积极探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及审判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举措。2012年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

  2014年调入滨海新区法院机关工作后,先后负责组建机关审判监督庭、民三庭(金融审判庭)、自贸法庭。在组建审判监督庭的过程中,以较强的担当意识,将滨海新区法院四个审判区的申诉、提起再审和国家赔偿的案件集中到审监庭审理,切实发挥审监庭的职能作用。成立民三庭后,以审判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通过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发挥专业审判优势,加强归类研究,组织出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要件清单》,在公正裁判的前提下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任自贸法庭庭长后,用心钻研,敢想敢干,准确把握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和创新点,科学筹建具有国际化、专业化和现代气息的自贸区法庭。提出了自贸法庭八个“新”的建设发展方向,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2016年1月自贸法庭开始受理案件后,全力保障涉自贸区政策案件的审理,在她的表率引领下,建立了自贸区内企业诉讼档案,积极为涉自贸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及时分析总结报送保理、融资租赁、汽车平行进口行业出现的法律风险和自贸区案件特点及趋势,努力发挥司法为自贸区创新及政策试验保驾护航的作用。

  工作中,孙长华同志给人的印象是个完美主义者,工作狂,尽量使用便于理解、易于接受的语言与当事人交流,从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个耐心解释中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从业二十多年,她的职业信条是:做一名司法路上的燃灯者,心存敬畏,忠实法律。不忘初心,不惧挑战,不疏律例,不舍尊荣,不背民生,不悔担当。倾心审判,让更多的人信仰法律。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