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明知自己的蔬菜大棚被法院查封了,依旧非法出售给他人,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障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进行,日前,本市武清区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对该男子判处有期徒刑。
男子刘某与张某经营的某农业科技公司的蔬菜大棚因涉及民事诉讼,其中有49个大棚被法院依法查封。2014年4月至2015年10月间,刘某在明知这一背景的情况下,仍将其中的D区10号、F区24号、F区26号、D区2号、E区14号等多个蔬菜大棚非法出售给穆某、孟某等人,得款人民币70余万元。2015年11月2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查,被告人刘某还曾于2014年12月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刘某此次作案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根据上述已查明事实及相关法律,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与前罪判处的拘役6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