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业男子编造能办理参战证的谎言,骗取他人款项5万余元。日前,该男子已被宁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4年3月的一天,无业男子赵某对王某谎称自己能为退伍军人办理参战证。经王某介绍,赵某得到被害人李某的信任,两次从李某处骗取人民币5.5万元。赵某为蒙蔽李某便谎称参战证已经办理好,并以参战证补偿款的名义先后7次向李某提供的银行卡打款4785元。被害人李某发现被骗后报警。
今年5月,赵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发后,赵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其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