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法院集中发放民生案件案款60余万元
“事故赔偿款终于拿到了”
作者:孙启明 金帆   发布时间:2016-12-07 10:17:56 打印 字号: | |
  “感谢执行法官们,我的30多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到今天已经全部执行到位了!”昨天上午,在河北区法院民生案件案款发放仪式上,冯大姐激动地对记者说。

  在案款发放现场,记者看到,15名执行案件申请人在排队领取执行案款,其中多名申请人系同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我们是2007年7月乘车到山东省乳山市看海景房时,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死18伤。后我们起诉索赔损失,经过一审、二审、重审,法院最终判决由海景房的开发商对死伤者承担赔偿责任。”该案当事人冯大姐告诉记者。

  据河北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傅烨介绍,在该案执行中,河北区法院委托乳山市人民法院执行,迟迟没有进展。2015年底,由本市高院、山东高院、威海中院及乳山法院及河北区法院共同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加大执行力度。今年年初,河北区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银行账户及尚未出售的部分商品房予以查封,迫使被执行人于今年2月作出还款计划,此后每月按计划还款。截至目前,执行案款已基本到位。

  据了解,昨天上午,该院共发放执行案款60余万元,案由涉及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劳动报酬等。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