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检察院侦破一起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残疾人危房改造款案,涉及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两户,涉案金额5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09年至2015年本案案发前担任武清区某村村委会主任,在任职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残疾人危房改造款申领及发放工作的职务便利,将武清区残联拨付给该村两户村民的63000元危房改造款中的50000元直接侵吞占为己有。其所侵吞的危房改造款为政府部门拨付给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扶贫安居专款。武清区检察院接到案件线索之后当即展开初查,后决定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将5万元赃款收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犯罪嫌疑人李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