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海事法院采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黄骅市某船务公司所有的三艘船舶,溢价率均超过了200%,个别船舶的溢价率达到了465%,为春节前解决50余名船员工资款打下了基础。
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角吹响以后,海事法院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法院的指示,针对该院案件特点积极进行部署。尤其是针对涉民生案件,加大了执行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加大了扣押与拍卖船舶的力度。5月份以来,该院先后受理了9件被执行人为黄骅市某船务公司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这些船员在诉前已与被执行人解除了劳务合同,曾服务于被执行人所有的“振大5”、“振大8”、“振大9”轮,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51万余元。另外,黄骅市某船务公司因拖欠在船船员工资,上述三艘船舶的43名船员亦向本院提起诉讼,于6月底调解结案,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07万余元。
因上述案件涉及民生,而黄骅市某船务公司已停止经营,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无能力支付已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款项和即将进入执行程序的43名船员工资款项。
为了确保船员能够在春节前拿到“血汗钱”,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节日。该院高度重视,执行法官在43名在船船员工资案件未申请执行立案的情况下,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所有的“振大5”、“振大8”、“振大9”轮,并经过严格的评估、公告程序,将上述船舶予以拍卖,以待尽早兑现船员的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