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吸毒人员本想帮助公安机关抓获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过程中反而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结果被以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9月14日,张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为了立功,张某表示愿意帮助公安机关抓获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李某。后来张某在侦查人员的安排下成功与李某达成毒品交易的约定,于是侦查人员进行布控并安排张某与李某进行控制下的交付。谁知张某在与李某见面后,李某很快察觉出情形不对。在李某的一再追问下,加上张某不忍心出卖朋友,张某便告知李某民警就在附近。随即张某以取毒品的名义与李某一起脱离了侦查人员的监控,并在途中趁机脱逃。2016年10月15日,张某和李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张某向李某通风报信,致使抓捕行动失败,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办案,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应当以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张某因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