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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收药卖药 涉案男子因非法经营罪领刑3年半
作者:孙启明   发布时间:2017-01-22 08:59:17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药品,后被警方抓获。日前,该男子已被红桥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黑龙江省男青年孙某曾因生产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后于2015年12月9日刑满释放。2016年3月,孙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收购、销售国家规定的专营药品活动。公安机关经他人举报后,掌握了相关线索,于同年3月31日在孙某租住的红桥区某小区内将孙某抓获,经对该处房屋进行搜查,现场查获孙某收购的诺和灵30R30盒、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2380盒及波立维硫酸氢氯吡格雷片1400盒。民警经搜查,又在两辆汽车内查获孙某收购的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400盒、波立维硫酸氢氯吡格雷片160盒。

  经天津市红桥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药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3万余元。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