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小年,65名企业员工于上午在河西区法院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据悉,这些员工分别来自两家已经关门的公司,涉及的工资总额近200万元。在发款现场,员工们纷纷表示,没想到能在春节前拿到,感谢法官们的“新春大礼”。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这两家公司分别为天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已生效的裁决书,被执行人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应给付常某等53人工资以及补缴员工社会保险金共计103万余元。立案后,经承办法官调查,该科技公司已处于不经营的状态,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承办法官反复核实,查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某为美籍华人。承办法官立即传唤其到法院,要求周某履行义务,但周某表示公司已停止经营,无法承担员工的工资与社会保险。法院随即对周某采取了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并对该科技公司办公地的财务室、办公室等房间张贴封条。周某迫于无法回美国的压力,遂主动表达了偿还员工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的想法,并于2016年12月将案款103万余元全部缴纳至法院。至此,53个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另外,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应当给付12名员工工资共计95万余元。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早就不经营了,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且该公司在法院涉案较多,对外所欠债务也较多,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承办法官多方调查,深入发掘,终于掌握了该房地产公司名下尚有未完全领走的房地产开发保证金的线索。然而,经进一步了解,法官才得知该笔款项已经被其他债权人保全在先。考虑到现有案件均属劳动报酬类案件,涉及民生问题,经多方面请示、研究,同时给案外债权人做大量工作,承办法官最终顺利将该款划拨,为12名员工追回了原本不抱任何希望的工资。
9:30,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员工魏先生第一个领到了工资款。“领了5万多元,是公司欠我近一年的工资。法院的判决不是一纸空文,它真正维护了我的权利。正好是小年,感觉心里暖暖的。法官们辛苦了!”魏先生高兴地说。
河西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姚津生告诉记者,审判后的执行工作是当事人实现权利的“最后一公里”。为了让权利落到实处,法院下大力量解决执行难。特别是像这样的涉民生案件,一定会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解决执行问题,绝不让劳动者流汗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