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年过古稀的老太太在老年公寓内,因为用热水问题发生争执,其中一人将另一人打伤。结果,伤人者为此触犯刑律,被河东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同时被判令赔偿伤者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00余元。
76岁的曹大娘与83岁的吴大娘同住在本市一家老年公寓内。2016年4月15日9时许,曹大娘在老年公寓一楼洗漱间内,因为用热水的问题与吴大娘发生口角,争执中,曹大娘拿起一个不锈钢盆砸到了吴大娘的鼻子上,致吴大娘受伤。经天津市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吴大娘双侧鼻骨骨折,符合轻伤二级,外鼻肿胀,符合轻微伤。案发后,曹大娘即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