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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大就执行工作到辖区法院开展执法检查
作者:王立鑫   发布时间:2017-04-17 10:12:58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东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旭带领部分区人大代表到东丽法院就执行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并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荣誉室和审判指挥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东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亚辉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座谈会上,副院长李宝龙就该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果、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进行了详细汇报。

  执法检查组对该院过去一年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果予以充分肯定,对该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尤其是涉民生案件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对继续基本解决执行难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落实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执行工作综合治理格局。拓展工作思路,自觉把执行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务会的监督之下,坚持法院重大执行事项、重大工作部署向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时汇报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排除执行阻力和干扰。二是强化执行实施机制,进一步确保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继续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分阶段、分类别,不定期组织开展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行动,针对弱势群体,特别是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用好用足执行强制措施,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提高法律威慑力。第三是创新执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执行队伍司法效能。从建立执行质效考评体系入手,创新考核机制,提高司法能力和效能。通过比执行效率,比执行规范,比执行效果,形成“干工作、比奉献、争先进”良好氛围,调动干警积极性,保证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第四是健全执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秩序。切实贯彻执行监督制度,构建完善的执行监督体系。深入贯彻执行公开制度,拓展执行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切实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通过保障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把执行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会后,该院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参与了一起执行案件,让人大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为直接的感受。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