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屡进牢房不悔改 非法持毒再获刑
作者:王赫岩 郭晓敏   发布时间:2017-04-21 08:53:14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多次被判处刑罚仍不知悔改,因非法持有毒品被查获归案。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判处刑罚。

  王某,男,51岁,无业。曾先后因犯聚众斗殴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刑罚,2015年刑满释放。2016年11月中旬,王某在某小区门口被民警查获,当场从其驾驶的汽车内收缴三袋白色晶体,重26克。经天津市公安局毒品检验鉴定中心鉴定,三袋白色晶体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通过对被告人尿液进行检验,结果呈甲基苯丙胺阳性。本案中,被告人王某非法持有毒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