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停车问题被掰掉牌照,质问对方无果后怒砸对方汽车。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王某,男,33岁,某公司职员。王某与被害人张某之母系邻居关系。张某曾因停车问题一气之下掰掉王某的汽车牌照,双方因此结怨。2015年11月,王某在本市河东区某酒店附近路遇张某,质问此事,双方发生纠纷。王某踹了张某驾驶的汽车前机盖一脚,并砸了汽车围板,造成车损。经天津市河东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汽车损坏部件价值为9480元。被害人报警,王某被抓获归案。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双方和解。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经审理,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