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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法院执行案款发放大会
作者:周明伟 刘志强   发布时间:2017-06-02 10:16:13 打印 字号: | |
  5月27日上午,和平法院该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发还大会,发还118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第一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的180万款额,和平法院该党组书记、院长李鹤贤参加并指挥发还工作。

  该院先后受理了118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第一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并进入执行程序,涉案总金额多达180万元。对于这批涉民生执行案件,和平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局统一部署,成立专案组,指派专人负责,由执行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执行法官依法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已停业,公司账户无存款,公司名下房产已抵押,公司本身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这些不利情况,该院执行法官并未因此而气馁和放弃,而是本着对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积极态度,一方面反复做好众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数十次不厌其烦地耐心解答群众的诉求和问题,博得了广泛的理解;另一方面反复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新股东协商解决方案,案件逐步推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将全部款项执行到位。

  发还大会上,执行干警在法警大队和财务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对118名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执行款发还。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后激动不已,纷纷表示感谢。

  这次集中发还活动,充分展现了该院执行干警努力破解执行难所取得的成效,也生动体现了执行干警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为民情怀和拼搏精神,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做出了贡献。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