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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与市公安交管局成功联手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联动查控机制成效凸显
作者: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吴玉萍 李硕   发布时间:2017-06-19 09:08:42 打印 字号: | |
  法院已经查封的车辆因找不到车辆信息无法扣留,市交管局遂通过技术手段协助查控。昨日,执勤交警在发现被执行车辆后当场扣押,并移交给法院。据悉,这一组合拳填补了我市多部门联动查控被执行车辆的空白。

  昨天7时,河西区法院接到市公安交管局河西支队通知,根据法院协助执行请求,一辆由被执行人所有,牌照号为津DHB0××的雪佛兰汽车刚刚被河西支队查到并扣押,请法院派员接收。河西区法院接到通知后,迅速安排值班执行干警,于7时30分赶到河西支队接洽、控制车辆。经核实,该被执行车辆涉案法院为本市宁河区法院,河西区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向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汇报。中心立即通知宁河区法院执行局派员赶赴扣押现场,提取被执行车辆。11时30分,河西区法院与宁河区法院办理车辆交接手续。这辆由法院查封的被执行车辆,通过法院与市公安交管部门的内外联动、法院内部协作,仅用了不到5个小时的时间即被执行法院成功扣押。

  据了解,自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积极搭建联动协作平台,凝聚执行工作合力,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战略总攻,“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在此基础上,市高级法院深化与市公安交管局的合作,法院将已经裁定查封需要扣留但无法找到的车辆信息通报给市交管局,请市交管局协助查控,市交管局通过技术手段查到并由执勤交警对被执行车辆进行现场扣押,移交给法院。在协助执行工作中,市交管局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协助车辆查封、限制转让等工作。各部门充分树立解决执行难工作一盘棋观念,发挥各自优势,协力共治,火力全开,打整体仗,打组合拳,给老赖戴上“紧箍咒”,压缩逃债空间,攻克执行难有力度、有创新、有成效。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