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维娜,女,38岁,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助理审判员,作为民二庭金融审判合议庭成员,重点从事疑难、复杂、新类型金融商事案件的审理和调研工作。她忠实履行法官职责,固守公平正义追求,坚持文明司法、和谐司法理念,以对法律的忠诚,诠释着司法为民的深厚情结,将无私奉献和强烈责任感,融入到司法审判之中。该同志2010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被评为调研先进,2012年被评为结案先进、裁判文书先进和调研信息先进,2013年度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2016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二等功。
一、舍小家,顾大局,无私奉献
多年来,夏维娜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理念,多办案,办精品案,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法官的使命和追求。2015年由于庭内案件数量大幅度提高,加之院里开始进行“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改革,这对审判人员办案数量和质量均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种种工作压力,夏维娜在审判工作中,勇挑重担、积极探索、加班加点,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一坐就是一天。针对一审案件当事人送达难的情况,她就毫不犹豫地走出去,积极寻访当事人,穷尽一切方式送达各被告,尽量保证及时开庭,缩短审理时间。三年来,夏维娜办案数量在本庭始终名列第一。2015年因收结案数量大幅增长,她自己承办的案件共收案212件,审结195件,其中一审81件,二审114件,结案率达到92%,收结均衡率达到101.1%,办案数量和结案率在全院名列前茅。尽管2014年她也是结案数全庭第一,2015年其结案数比2014年又增加了95%。在审理好自己承办的案件同时,2015年她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合议庭审理其他审判人员承办的案件200余件。除此之外,她还响应院里实行新的“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在不停止一、二审分案的情况下,庭前准备50余件二审案件,出色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
她始终坚持着让每一名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真情服务,真心为民,却很少顾及自己的身体和家庭。她父亲七年前因患糖尿病截肢,母亲腿脚也不好,急需家人照料,而作为女儿,没有时间赔在二老身边,没有更多精力去尽孝;她丈夫三年前患眼底出血,每过一两个月就要进行一次手术治疗,而在手术室外等候的却只有她丈夫的同事;儿子正在上小学,需要妈妈的关心、爱护和辅导,可她要天天审案子,根本无暇顾及;更多时候,是作为一名法官,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默默埋头在案卷中,当事人的家常理短可全在她心头。两位老人看到整天忙碌的女儿,丈夫看着辛劳的妻子,儿子看着全心投入的妈妈,都没有任何怨言,再大的困难也都自己扛,全力支持她的工作。他时常教诲自己的孩子:“群众心里有杆秤,你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你当亲人。谈到这些,她也很内疚,眼眶湿润着说:“几年来,我作为女儿没有尽孝,作为妻子没有尽职,作为母亲没有尽责,面对厚厚的卷宗,她们最怕的就是我把身体累垮了,我要是倒下,这一家老小可真没人管了。”
二、细探究,苦钻研,追求卓越
夏维娜负责金融商事的审判,金融案件被告数量多、分散广,日益活跃的金融市场的发展使金融活动日趋复杂化,金融审判难度明显增大,专业程度高、社会关注密切、示范效应突出等因素,使金融审判压力不断增加,对案件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夏维娜不畏艰难,认真钻研、阅读大量案例。在审判工作中,对于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她坚持做到分案后先阅卷、开庭前心中有数,针对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审理方向,制定庭审提纲,认真开好每一个庭。对承办的疑难案件进行深入研究,仔细分析案情,对证据的采信力求严谨,确保认定的事实准确、客观、全面。她对制作法律文书的要求非常高。她始终认为法律文书是国家公文,代表着国家和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载体,是案结事了的依据。对待每一篇法律文书,她都反复推敲,细致研究,做到说理充分、论证严谨、语句流畅,法律条文采用准确无误,内容全面准确。在院里文书评查活动中多次被评为优秀文书。夏维娜不但认真对待自己承办的案件,对合议庭成员的案件也一样认真对待、坚持原则、积极合议,从来不随声附和,其承办的案件及参与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至今未出现任何差错案件。
她思路清晰,文笔好,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注重不断提高自身调研能力,积极参与关于商事审判重点课题的调研和裁量标准化调研工作,并承担每年庭里商事审判白皮书的撰写任务,多篇调研文章被《天津审判》、《滨海司法》等刊物刊载。夏维娜作为金融案件的法官,坚持服务大局、开展延伸服务,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践行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几年来,她以审判视角分析商事案件中折射出的社会问题,揭示交易风险,她结合金融审判实际,深入市金融办、证监局、银监局、保监局等监管部门,以及天津仲裁委、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分中心等部门调研,发现和总结金融领域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形成多篇调研报告和司法建议,积极促进商事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商事主体行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化纷争,促和谐,心系百姓
夏维娜经常说,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要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公心,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坚决维护法律公正,维护法律尊严。
在审判工作中,她不但秉公执法,仔细推敲法律,而且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润物细无声地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她以良好的审判作风和审判水平,树立起当事人对司法审判公正性的信任,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任和赞扬。由于她能灵活运用法律妥善处理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有利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审结的案件中,没有一起当事人缠诉、上访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件中,上诉人情绪较为激动,并多次上访和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该案件经与原审承办人联系,夏维娜发现存在不稳定因素。在阅卷了解案件事实后,她想办法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从他们自身的立场和角度为其分析利害关系,耐心地说理讲法。正是这样,她真正了解到上诉人情绪激动的各种原委,于是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诉人安抚工作,同时也给被上诉人公司一方做工作,尽量化解双方的积怨。因双方系多年买卖合同关系,在多个法院存在多起诉讼,存在滚动结算,无法单独就某个案件进行对账审理。为了使案件得以最终解决,她耐心细致、坚持不懈地给双方做调解工作。经过努力,双方就本案以及涉及多地、多个法院的四个诉讼最终一并调解解决,并履行到位,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落实和谐司法的理念,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法官工作,事关每一个当事人的利益,一刻也不能懈怠”,这是常挂在夏维娜嘴边的一句话。是的,她始终以党员标准践行着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一刻也没有懈怠。她深知做一名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只有不断学习,努力探索,才能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守护正义的天平永不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