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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法院集中强制执行 展开拉网搜索 传唤被执行人
作者:孙启明 刘征   发布时间:2017-07-06 10:44:13 打印 字号: | |
  “开始行动!”7月1日7时,随着一声令下,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整装出发,前往执行现场,对8起案件中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集中传唤和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在执行局的有序安排下,全局12名干警全部到位,执行局局长带队,组成三个小分队,先后到天津开发区和滨海新区塘沽街、杭州道街所属8个被执行人居住小区展开拉网式搜索。

  当日10时左右,执行人员在一高层住宅小区查找到被执行人之一邴某住所。敲开房门后,邴某恰巧在家。然而,由于邴某正处在产后哺乳期,家中有一个未满6个月的婴儿需要抚养,暂时不具备强制传唤条件。执行干警在考虑人性化执法的同时,依法向邴某下达了延时传唤传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说明案件履行情况,并进行了有关法律告知。邴某及其家人对干警们的体恤深表谢意,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积极想办法履行信用卡欠款义务。

  直到18时,10余个小时的时间里,各小分队一个小区、一个楼层、一个住户地查找,分别对涉及民间借贷和信用卡纠纷案件拒不履行义务的8名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传唤,其中4名被执行人家中无人,2名被执行人已经将房屋出售予他人,根本不在登记住所,实际居住地为新的房主,无相应的通讯方式取得联系。最终,执行法官依法传唤了2名被执行人到院,向一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3万余元,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的科技手段查询查控相应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000余万元。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