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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李国艳:坚守伟大事业 礼赞平凡人生
   发布时间:2017-10-04 15:27:21 打印 字号: | |

对十八年如一日的执行工作始终保持着热情,支撑她的是对保护胜诉权益的信仰与良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国艳,以赤子之心践行法治信念,从未停止进取的脚步,她不断学习、总结经验,以智慧、学识、担当和责任心,妥善圆满解决各类执行案件,将个人的力量融入法治的时代强音,以执行效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中有更多获得感。

人生的价值不在于所从事事业的伟大,更在于把一次选择当作一生追求,把平凡岗位做得无怨无悔。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国艳自1999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十八年如一日坚守在基层法院执行一线。十八年的风雨历程、累累硕果,不仅是她履行对天平法徽的铮铮誓言,更是她送给自己的第二次成人礼赞。

法官李国艳的执行之路,是当事人权益的兑现之路,也是她的成长之路。她常说:“当事人从起诉一路坚持到执行,作为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执行法官更不应该轻易放弃。”李国艳从刚入职时的书记员到如今的员额法官,一路走来,她始终笃行:学无止境,把学习更新知识储备作为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看家本领。无论是同事的办案经验,还是不断新出台的执行工作新法规,都是李国艳学习获取新知的途径,始终如赤子一般保持着旺盛的学习热情。

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学功底,是李国艳执行工作事半功倍的利器。多年的积累让她能够将当事人的心理拿捏得恰到好处,对执行法条做到信手拈来。面对无理拒执的“老赖”,她铁面执法、强硬有力;面对确有困难的群众,她真情关怀、予人温暖。本着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她善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处理棘手的案件,于情、于理、于法、于据,都能做出圆满地解决。近三年,李国艳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838件,结案率92.77%,实际执行率73.74%,平均执行期限25.2天,执行标的到位率54.08%,执行到位金额12986.72万元,较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

作为部门中层,李国艳在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的压力之下,努力在办案与部门管理中寻找平衡点。她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始终用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团结部属屡创佳绩。

她先后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评为“三八”红旗手,十八年的执行一线经历在她人生中像是一个里程碑,但她前进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止,用更加坚实的步履和出色的业绩向着下一个“成人礼赞”,不改初心,铿锵前行。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