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子以预付部分货款、订金的方式,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七次骗取多个经销商大量巧克力、饼干等食品。后经被害人报案,二人落网,日前分别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刑罚。
2015年11月21日,河北省中年女子安某、范某经事先预谋,以支付5050元货款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骗取查某经营的河北省一家贸易公司的“德芙巧克力”等食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得手后,二人又先后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月3日六次以相同手段,骗取本市及河北省多个食品经销商出售的“旺旺雪饼”“奥利奥饼干”等食品,被骗货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案发后,二被告人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根据被告人安某、范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