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武清法院行政庭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当事人以激动的心情表达了对法官刘响春的感激之情。
事情起源于2006年7月,原告高某经人介绍与刘某红在武清登记结婚,然而,2010年刘某红以诈骗罪被判处一年零两个月有期徒刑。高某在想与刘某红离婚时,才发现原来与他生活了数载的刘某红,真名叫刘某,结婚证也是刘某用名为“刘某红”的假身份证、户口本与其办理的。长期以来,原告高某因没有真实的被告无法通过离婚诉讼解除与“刘某红”的婚姻关系,导致原告多年来无法再结婚。为此,原告多次找有关机关要求撤销与“刘某红”的婚姻登记,一直未果。今年8月,原告高某向武清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该机关撤销与“刘某红”的结婚登记。
武清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超过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五年起诉期限,依法应驳回原告起诉。但考虑到原告的切身利益,如驳回起诉,将给原告今后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刘响春法官没有就案办案,机械执法,通过多次与该机关沟通协调,并向其发送司法建议书,最终促使该机关撤销了原告的结婚登记,原告撤诉结案。为此原告高某以激动的心情,送来了锦旗,感谢法官成全了他的后半生,使他可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刘响春认为,作为一名行政庭法官,处理的就是老百姓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只有真正站在天秤的中间,秉持笃法厚德的武清法院精神,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信念,换位思考,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真正把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执法办案、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思想武器。作为人民法官,办好人民群众的案子,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就是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大局做贡献,就是践行十九大精神的最好行动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