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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因建院墙闹上法庭
想想“六尺巷” 让让又何妨
作者:孙启明   发布时间:2018-01-25 10:00:08 打印 字号: | |
  相邻而居的两户居民因院墙翻建反目,并为此闹上法庭。日前,武清区法院经审理,判令支持原告方垒建院墙,同时要求其留出排水孔并保证畅通。

  武清区居民方某与魏某系同村村民,且相邻而居。方某居北,魏某居南,方某院墙与魏某正房后墙相连,形成院落。之后,魏某翻建房屋,方某将连接魏某正房后墙的部分院墙拆除,以便魏某建房,魏某房屋建成后,方某将拆除部分用“干垒砖”封堵。2017年4月,方某因院墙倾斜而重建,魏某阻止并将西侧院墙与其房屋后墙连接处拆除,方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魏某不得妨害方某建卡墙。

  法庭上,被告魏某辩称,因方某建卡墙,与魏某房屋相连,阻碍了魏某房屋的正常排水及通行,造成房屋墙体开裂,所以不同意方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擅自拆除原告院墙的行为确有不妥。原告因安全所需在原有基础上翻建院墙,未悖公序良俗,其垒院墙时应留出排水孔保证流水畅通。综上,原告之诉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法院遂做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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