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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法院多措并举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作者:张薇   发布时间:2018-04-27 13:11:49 打印 字号: | |
  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顽疾,切实贯彻落实最高院周强院长提出的“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武清法院要求全体干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上下同心,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以坚定的信念、必胜的信心,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立足实际,以效果好、成效快为原则,多措并举,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着力推进内部协同,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同配合机制,把主动执行工作机制落实到位。立案部门要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提示,做好保全申请与执行查控系统的有序衔接;审理部门要对有执行内容且能够先予执行的案件落实主动移送执行工作机制,并逐步探索推广;执行部门要健全和规范生效文书送达机制,规范跟踪履行工作,填补履行期届满到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之间的执行缺位。

  二是加强执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阳光执行。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公开、节点告知、程序对接、文书上网等方面,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实时性的执行公开服务;探索新工作机制,日报告、周调度成为新常态,认真梳理现有执行案件,确定抗拒执行涉嫌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名单,认真研究公诉、自诉程序,依法采取措施严惩“老赖”。

  三是依法执行,因案施策。按照执行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措施,保证执行工作依法进行。既要维护申请人的权利,又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异议复议权。要分析个案特点,灵活适用道德、舆论、强制措施,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义务履行监督,因案施策。

  四是强化执行期限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执行案件催办、督办制度,通过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纠正各种消极执行行为和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对执行队伍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既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又要严守法律和纪律底线;强化为民意识,正确对待自己的职权责,做到依法履职、审慎用权;大力弘扬实干实政精神,坚决克服懈怠懒散等靠消极工作状态,全力以赴完成好执行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