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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虚假证据 妨害诉讼秩序 宁河区法院开出首张罚单
作者:于伯军   发布时间:2018-05-25 18:07:09 打印 字号: | |
  打官司讲的是证据,然而一公司却在证据上动起了歪脑筋,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由于被法官识破,偷鸡不成蚀把米。近日一公司因向法院提交虚假证据而被宁河区人民法院罚款10万元,这是该院对提交虚假证据行为做出的首张罚单。

  杨某原系某机械公司员工,在公司从事班车司机工作,2017年7月25日无故停运班车致使乘坐班车的其他员工不能按时上班,该公司遂以杨某无故停运班车给公司造成2万元经济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杨某予以赔偿。在庭审中,该公司向法庭提交了因杨某的行为导致货物迟交某进出口公司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的《迟交货索赔通知》以及与某进出口公司的供应商合同、发货明细等证据。法庭经向某进出口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并不在某进出口公司的供应商和客户体系内,亦没有向其做出2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该公司提交的证据被证实为虚假证据,其行为严重妨害了正常诉讼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司法权威。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构建诚信的诉讼环境,宁河法院遂依法做出对其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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