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近日,河北法院在接到辖区企业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下称天锻公司)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为避免给申请人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立即组成执行工作组奔赴被执行人郯城某摩托车有限公司所在地临沂市郯城县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到达当地后,工作组立即前往郯城县法院,协调当地法院予以配合。在工作组和郯城县法院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当地8名自称讨要工资的妇女阻拦执行干警进入厂房,为避免发生冲突,工作组对8名阻碍执行的妇女进行耐心劝解并告知法律后果。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在强大的压力下,被执行人同意就债务履行和不转移设备提供担保,并与天锻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按照先前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河北法院从接到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到本案执结仅仅用时2天。
下一步,河北法院将坚决落实“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思想,依法高效处置辖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