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执行不能是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穷尽一切手段也难以实现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形。但是,在执行中往往遇到有财产、有能力但故意规避,面对法院的执行千方百计地编理由、说困难、诌瞎话,试图蒙混过关、甚至拒绝履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赖”,对此,静海法院重拳出击,全力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绝不手软。
近日,静海法院在“决胜执行难”系列行动中,扣押财产、拘留被执行人两项强制措施同时并用,从快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过程中,在对被执行人的房产、银行账户、车辆等进行调查时,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郭某某传唤到庭督促其履行判决,郭某某却推脱称没有能力偿还,而且给申请人治病的钱都是借的,执行人员多次试图让双方进行协商寻找解决办法,但都没有任何效果。
执行人员继续寻找新的突破口,通过对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承包了一千多亩土地,完全有能力履行判决,于是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但拘留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旧不履行判决。而此时正值麦收时节,执行人员告诉申请人要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收麦动向,以便对收割的麦子采取查封、扣押、变卖等措施。
2018年6月16日凌晨5时许,申请人得知被执行人正在收割麦子,给法院打来电话,接到电话执行人员迅速组织正在休假的执行干警十多人赶到收麦现场,考虑到收麦时间较长,不能针对麦子找到更好的控制措施,在收割现场仔细搜寻和打听之后得知,被执行人开办的农业合作社中有一辆大型农用车,其价值足以执结本案。执行人员迅速反应采取了以下两项强制措施:找到能开农用车的司机将农用车开到静海法院进行扣押,同时对被执行人郭某某进行拘留。
强有力的措施立即产生了效果,转天被执行人家属就带齐全部执行款58800元交到了法院,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