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一年。红桥法院认真落实上级要求,部署实施“一三四”举措,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以来,该院新收执行案件1363件,执结981件;实际执行率75.64%;执行到位率77.91%;平均执行天数45.41天。执行标的总额11亿余元。
“一三四”举措为:“一”,开展一项活动;“三”,强化三个抓手;“四”,抓牢四项重点。
开展一项活动——执行攻坚擂台赛。科学设置基础竞赛项目。基础竞赛采取积分制形式,以一个月为竞赛周期。从法综系统、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指挥中心平台提取质效数据,按照结案率由高到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率(即终本率)由低到高,对所有执行团队进行综合排名。执行团队所承办案件由最高法院巡查、市高院巡查、第三方评估。
强化执行强制性考核。在竞赛周期内,实行积分累加制度。 2018年以来,红桥法院共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罚款强制措施4人次。
注重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考核。各执行团队在涉民生执行专项活动中,按照结案率、执行到位率由高到低,终本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名,并进行通报。2018年以来,红桥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27件,标的总额745.38万元。
规范竞赛结果使用。每个竞赛周期结束后,综合积分排名第一的执行团队,成为本月擂主。每个月的擂主及各执行团队的执行质效和积分具体情况,在执行指挥中心公示。每个月的积分进行累加,活动结束后,综合积分排名第一的执行团队为本年度冠军。竞赛周期内夺得擂主多的执行团队和年终积分位列前三名的执行团队,在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活动结束后进行公开表彰。
强化三个抓手:专项执行、执行信息化与强制措施运用。进一步在涉民生、涉金融、涉棚改工程腾房等专项执行上发力,持续掀起专项执行风暴。聚焦“骨头案”,与公安机关、街道社区等协调联动,主动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工作机制,积极寻找当事人行踪及可供执行财产,适时开展夜间突袭执行等行动,2018年以来已开展7次,出动干警160人次,努力及时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提升司法权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推动执行信息化应用。落实网上办案要求, 全面、准确、及时录入执行案件办理的全部节点信息。加强对“点对点”“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的深度应用,充分发挥系统的“查人”、“找物”功能,提高财产查控效率。加强司法网络拍卖工作,探索“网拍贷”及网拍辅助服务外包,努力提高网拍成功率、降低流拍率。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提高协调、管理、监督效能。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强化财产申报,依法用足罚款、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及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尽最大努力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进行刑事制裁。
抓牢四项重点——案件信息录入、执行标准化、终本案件管理与执行信访化解。
抓好案件信息录入。加强立案与审理阶段的信息录入,做到能录尽录、应录必录,加强法综系统与通达海系统的有效对接。将执行团队案件信息录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执行局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确保案件信息录入全面、真实、准确、及时。认真落实执行标准化。落实天津高院标准化工作要求,对照标准化文件,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款物处置、执行文书质量等全过程管理,着力提高执行实施案件及执裁案件质量。严格把握终本案件管理。继续实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需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把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认定标准,确保终本案件合格率。2018年以来,红桥法院共有175件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做好执行信访化解。加强对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系统的应用,确保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网上办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接访窗口,加强信访值班,畅通接访通道,第一时间进行化解。建立信访例会制度,定期研判执行信访态势,拓展信访化解思路,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的协调对接,努力提高信访化解的有效性。2018年以来,已有10件涉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