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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积极促成一起被执行人拒不腾房案和解
作者:温金凤   发布时间:2018-07-12 15:27: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红桥法院执行法官全力以赴,促成一起腾房难案和解结案。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某后勤管理中心与被执行人李某于2015年3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管理中心将坐落红桥区某小学内的4间房屋租给李某使用,房屋面积60平方米,租赁期限从2015年3月1日起至2016年2月28日止,年租金为12000元。合同签订后,申请执行人即将诉争房屋交于李某使用。后李某未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又私自占用院内其他13间房屋,且在合同到期后拒绝返还房屋。申请执行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红桥法院依法支持申请执行人的诉讼请求,判决李某腾房,但李某明确表示拒绝腾房。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某后勤管理中心向红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4月28日,承办法官伊德普第一时间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并制定执行初步预案。5月4日上午,伊德普到涉案房屋现场勘查了解到,租赁房屋面积约为600平方米,现正面临征收改造。涉案房屋共17间,现均被李某及其亲属共21余人占用,占用人员中年龄最大的为李某父母,最小的仅16个月,此外,院内还有李某及其家属所种植的蔬菜、饲养的牲畜、堆放的杂物等。如果强制腾房,所需时间长,且执行难度巨大,还需相关部门全程配合,并且在强制腾房过程中具有一定风险。

  执行期间,伊得普多次传唤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从讲法到讲理,摆明利害关系和强制执行的风险。通过反复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6月4日,本案彻底执结,空房已交给房屋征收部门。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