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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赖”拒不执行被起诉 认罪态度良好获缓刑
作者:张天祥   发布时间:2018-07-24 16:25: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丽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被告人蒋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这是东丽法院2018年判处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

  2015年4月,东丽法院依法审理并判令蒋某偿还陈某欠款本金及约定利息42.3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东丽法院依法向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蒋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蒋某无视法院生效判决,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蒋某为规避执行,将其名下的雷诺科雷傲牌小型越野客车抵押他人,致使法院不能执行生效的判决。

  东丽法院认为蒋某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将其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2017年12月,蒋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2018年4月,东丽区检察院以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东丽法院提起公诉。

  东丽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无视国法,隐匿财产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应予以处罚。鉴于被告人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与对方达成协议并已部分履行,且取得谅解,被告人蒋某庭审中亦表示愿意按照协议履行,可见其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故依法对被告人蒋某作出上述判决。

  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中,东丽法院持续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通过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罚款、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保持了对失信被执行人打击的高压态势。同时,把打击拒执罪作为重要手段,下猛药出重拳,让抱有侥幸心理的“老赖”不敢再赖,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