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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法院首例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
作者:李石 张帆   发布时间:2018-08-08 15:26:46 打印 字号: | |
  “玩失踪、躲猫猫”是老赖惯用的伎俩,老赖自认为这样就能逃避法律制裁,其实他们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近日,河东法院首例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已移交公安机关,这是落实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的又一有力举措,也是打向“执行难”的一记重拳。

  2015年,刘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2016年该笔借款到期,李某多次联系刘某未果,后将刘某诉至法院。2017年9月,河东法院判决刘某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3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李某于2017年12月向河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多次进行传唤,被执行人隐匿行踪,拒绝接听法官电话。经总对总系统查询,发现刘某名下有一辆小轿车。在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线索后,执行法官发现正在工作的刘某,向其告知其行为已经违法,要马上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但刘某态度蛮横,称没钱让法院看着办。河东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在接受处罚后,刘某仍未履行义务。

  河东法院经过认真审查后,认为被执行人刘某明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名下也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故意隐匿行踪,拒不配合法院执行,严重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司法权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河东法院将刘某涉嫌拒执罪的材料移送至公安河东分局。

  此举不仅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树立了司法权威和执行威慑,也是对拒执罪的适用所做的积极探索与尝试。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