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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行政庭公开庭审一起公积金提取案件
作者:孙昊 陈宇华   发布时间:2018-08-15 16:15: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和平法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诉被告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员会相关人员观摩本次庭审。

  本案是一起因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张某购买一处企业产房屋后,向被告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以偿还房贷,被告未予办理。原告认为被告实施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和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合议庭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保障原被告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及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进行顺利。

  参加此次旁听的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一致表示,通过此次庭审,对行政案件庭审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并表示今后要进一步规范自身行政行为。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