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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审判区执行法官往返百余公里核实被执行人身份信息
作者:乔溪 张洪春   发布时间:2018-08-16 15:48:18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的姓名与身份证验证一致是启动网络查控以及后续限制消费等一系列措施的前提,但近日法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姓名与身份验证不一致的情况,这应该如何处理呢?

  大港审判区执行法官张洪春新分到了两件执行案件,为了及时查明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张洪春启动了网络查询,但系统显示姓名与身份证验证不一致,导致无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与此同时,张洪春又通过法综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在法院是否还有其他案件,希望通过其他案件再核实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由于以前未遇到类似情形,张洪春立刻咨询其他执行法官,寻找解决方案无果。于是,张洪春通过程序请示高院,高院回复遇到这种情况要去被执行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并由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然后将案件信息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身份信息报给高院,由高院统一处理。

  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洪春立刻与两个被执行人所在地派出所取得了联系,高温下驱车前往,在完成相关后续后,两派出所开具了被查询人的身份信息。途中得知一位法官名下的案子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张洪春了解了案件信息以及被执行人信息并去了该法官提前联系好的派出所。四个多小时、三个派出所,往返一百多公里,张洪春最终取得了被执行人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经过高院统一进行身份核实比对,最终对这三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案件处理得到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