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国1998年进入法院,从原大港区太平村一个法庭的书记员做起,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相继在基层法庭、政治部、办公室等多个综合部门工作过。随着对法律知识的不断学习,工作经验的不断丰富,进入滨海新区法院后,王卫国又先后被安排到民一庭,执行局,因出色的文笔、谦逊的性格和扎实的办案功底,42岁的他成为执行岗位上最年轻的副庭长。无论岗位如何调整,身份怎样变化,他都把对工作的挑战,当作展示自我价值的机遇,把内心的信念,转化为实现理想抱负的行动。
拥有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学士,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的王卫国,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学者型法官。王卫国曾作为撰稿人之一承担高院重点调研的课题《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司法保障》,荣获天津市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他承担的《能动司法服务滨海新区》课题,曾荣获天津市首届法治论坛优秀奖。
面对执行案件的诸多难题,他没有停留在案件的表面,而是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刻内涵。王卫国常常思考,“新时代如何才能把执行工作做得更好?”“执行难究竟难在哪里?”众所周知,执行案件千难万险,执行模式千差万别,没有现成的路可走,没有现有的规律可循。王卫国仔细地研究执行案件的特点、难点,认真梳理办案过程,总结规律,经过大胆尝试,他率先在新区法院推行“网上拍卖”的新模式,极大提高了财产处置变现率。知易行难,行胜于言,由于王卫国敢于实践、善于创新,促进了传统执行模式的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同事们称他是敢于创新、年轻有为的司法实践者。
唯奋斗者敢于担当,唯实干家能有作为。二十年来,王卫国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2015年7月组织安排他到执行局工作,开始接手保全案件。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无论是酷暑难耐的伏天,还是寒风刺骨的隆冬,王卫国都不辞辛苦地奔波在各地的房管局、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除了办理大量执行案件外,他还勇挑重担,协助局长做好综合管理工作,担负起执行综合材料撰写的工作任务,经常工作时间办理执行案件,晚上熬夜写各项总结汇报和宣传工作稿件。为了有效提升办案效率,王卫国在执行实践中运用“弹钢琴”的方法,统筹安排工作,力争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最大的工作量。
“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是王卫国一直以来秉承的工作信条。有着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他,深深体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走上执行岗位后,王卫国更是切切实实为百姓办实事。 2017年1月,某公司由于债务未收回,无法为农民工发工资,接手此案后,王卫国深知这笔执行款对工人们的意义所在,时值年关,他立刻奔赴多家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最终顺利将这笔1000余万元的执行款执行到位,300余农民工收到这笔执行款泣不成声,“终于能安心回家过年了...”。申请人代理律师向院长寄来感谢信,并送来“司法为民、高效执行”的锦旗。同时此案的成功办结亦得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批示肯定。二十年来,王卫国始终不忘初心,踏实工作,并保持着清正廉洁的法官本色。正如他所言,作为人民的公仆,只有履职尽责,严于律己,才能问心无愧。
作为滨海新区法院力克执行难关的一名尖兵,王卫国与执行局的其他同志一样,夜以继日奋战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役中。他积极配合庭长针对高院巡查提出的问题一一做出整改,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尤其是围绕党组提出的五个攻坚战,献计出力,主抓的“庭长走进直播间”、新闻发布会和执行微电影等执行宣传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王卫国身上没有过多轰轰烈烈的事迹,有的只是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到最好的决心。父母给他取名“卫国”,是希望他将来能卫国兴邦。作为一名执行法官,王卫国没有辜负父母的殷殷期望,也没有辜负国家和人民的重托。